因應企業全球運籌的發展 國際間貿易活動因市場開放,使企業得以突破國界限制將全球視為單一市場,在不同國家採購或生產,並將產品行銷至全球。臺灣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(WTO)後,已無法置身於世界潮流之外,基於自由化及國際化經營模式,政府於民國89年10月通過「全球運籌發展計劃」。 強化台灣的優勢競爭能力 為強化台灣的優勢競爭能力,政府於92年7月公佈「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」,整合物流、商流、資訊流、金流,創造台灣與世界接軌的環境。 目標 爭取商機,達到「投資全球運籌基礎建設,使台灣成為台商及跨國企業設置區域營運總部的最佳地區」。
臺中港自由貿易港區開發總面積共計536公頃,分為兩期三區域開發: 第一期 區域一:1-18號碼頭後線181公頃。 94年10月31日正式營運。 區域三:西1至西7號碼頭後線77公頃。 94年10月31日正式營運。 第二期 區域二:20A-46號碼頭後線278公頃。 95年8月8日正式營運。